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高效率的投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中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从资金角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由于民间资本的逐利特性,使其大量流向煤矿、煤化工、房地产等利润高的行业及相关地区,快速集聚成为一个巨大的“资金池”。民间资本活动以投机性为主,大多为短线操作,无法转化为生产资金,创造社会财富,直接影响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调控效果,加大了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度和宏观调控的效果。另外,民间资本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手段,一旦行业或地区泡沫破裂,高集中度导致了风险快速爆发,对地区经济金融秩序和稳定将造成较大冲击。
从制度上分析,造成民间资本参与投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以信贷资金分配为主的融资机制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投资与融资渠道匮乏,导致部分行业及企业只能求助于民间资本。因此,对于规模庞大的民间资本,不能简单地加以阻止,而是应该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规范。与大多民间资本投资形式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在具备灵活、盈利能力较强等特点的同时,凸显出专业化、规范化、透明化的优势,有利于控制风险,能够成为有效引导民间资本进行合理投资的新途径。主要表现在:
一是专业化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根据经济学原理,信息不对称容易引发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相对于民间资本,私募股权投资可以通过行业专业人员,制作规范的投融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以股东身份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向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和顾问服务等多种方式防范风险。同时也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投向多个项目或企业,分散信用风险及市场风险。
二是规范化能够减少民间资本投资的盲目性。私募股权投资运作都是在有丰富行业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行业及企业运作、技术、环境、管理、战略以及商业方面等方面全面评估下进行的,与民间资本的盲目性相比,其投资行为更加合理。
三是私募股权投资有助于民间融资阳光化。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销售、赎回虽然也是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但其投资规模、去向及风险均可统计,有利于行业管理。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建立合格投资者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间的对接机制,为民间资本进入私募股权投资搭好桥梁;大力发展地方之间的融资市场,搭建融资平台,举办各种投融资洽谈会,加强私募股权基金的宣传和知识普及,鼓励和引导民间融资通过建立相关平台,进入私募股权一级和二级市场,促进传统的股权投资业务多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