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更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将在深圳全面铺开,预计五年内通过城去市更新实现的固定资产投资约3500亿元。全市将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日前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今后五年深圳城市更新的路线图展现在公众面前。规划期内,将通过拆除重建类更新预计供给建筑总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其中居住与商务公寓建筑面积约为3150万平方米。
1 空间布局
重点打造原特区外就业吸引力中心
通过这部规划,可以一窥“十三五”期间深圳将如何优化空间布局。规划明确,将以加快特区一体化为目标,通过更新统筹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和重点项目带动,以及强化更新项目改造类型的规划引导,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继续强化多中心组团结构发展。以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公共服务为核心,加大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光明中心、坪山中心、盐田中心等副中心及组团中心的更新力度,重点打造原特区外就业吸引力中心,有序疏解福田、罗湖、南山等原特区内就业和人口压力,提高各组团内部职住平衡水平,稳步促进多心组团式发展。
对于“十三五”重点发展区域,也将强化更新。以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标杆,积极引导自贸区蛇口片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北片区、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坂雪岗科技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龙岗中心区等全市重点发展区域开展高质量城市更新,形成城市新的增长极。
对于轨道站点周边区域也将加大城市更新力度。“十三五”期间将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积极推进轨道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3号线东延段和南延段、4号线北延段、5号线南延段等轨道沿线及站点周边区域的更新改造,重点发挥原特区外轨道站点周边地区的极核带动作用。
2 产业用地
力争改造100个旧工业区
规划披露,“十三五”期间,将积极鼓励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功能改变、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市更新,规划期内力争改造完成100个旧工业区项目,为产业一体化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竞争力;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区综合整治,规划期内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
此外,通过城市更新持续稳定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创新型产业用房,规划期内力争通过更新配建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
全市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25%
规划明确,工业区块控制线内的旧工业区更新方向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功能或新型产业用地功能。为保证制造业的用地规模,严格控制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工改商”和“工改居”,保证至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25%。鼓励旧工业区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通过加建扩建、局部拆建、环境整治、管理优化等措施不断提高产业空间品质,促进传统制造业向高端制造业转型。
规划将加强创新型产业空间供给,有序引导“工改新型产业用地”更新项目合理布局,为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空间集聚、配套完善的高端载体。合理引导更新方向符合法定图则等上层次的规划要求且满足以下情形的工业用地改造为新型产业用地:一是原特区内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的旧工业区;二是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内,且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内的旧工业区;三是原特区外位于成片产业园区范围外,且位于轨道站点500米范围或“十三五”重点发展区范围内的旧工业区。
3 公共配套
提供13万套保障性住房
“十三五”期间,深圳将优先推进公共设施配套缺乏地区的城市更新。优先开展涉及教育、医疗、文体等重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更新计划立项、规划审批与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教育、医疗、绿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比例和建设标准,加强政府对城市更新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倾斜与资金扶持,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优先或同步于更新项目实施。
在具体数量上,“十三五”期间,通过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落实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不少于100所中小学,不少于8家综合医院,不少于215所幼儿园,不少于133个公交场站,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87万平方米。所谓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厕、环卫工人休息房等。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供应、缓解住房短缺压力方面,“十三五”期间,争取更新住房供给占全市住房总供给七成以上,规划期内实现新增约26万套商品住房。在保障房方面,则将严格执行更新配建保障房政策。以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等为重点,提供13万套保障性住房。以轨道沿线或站点周边区域为重点,改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区位。
4 实施机制
分区落实绩效考核指标
为实现“十三五”期间更新目标,每个区都要有成规模的拆除重建类更新重点地区,以及重大公共利益保障类更新项目。同时根据各区发展潜力和需求,结合“十二五”期间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分区开展“拆除重建类列新”实施绩效考核,具体目标任务低限值为:福田区50公顷,罗湖区120公顷,南山区75公顷,盐田区40公顷,宝安区265公顷,龙岗区420公顷,光明新区65公顷,坪山新区65公顷,龙华新区130公顷,大鹏新区20公顷,以上十区共计完成规模不低于1250公顷。
在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方面,每个区也都要有一批示范项目,涵盖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类升级改造、城中村二类综合整治、旧住宅区和旧商业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同时根据各区更新潜力,分区开展“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类更新”实施绩效考核,具体目标任务为:福田区70公顷,罗湖区65公顷,南山区80公顷,盐田区25公顷,宝安区360公顷,龙岗区560公顷,光明新区100公顷,坪山新区80公顷,龙华新区230公顷,大鹏新区180公顷,以上十区共计完成规模为1750公顷。
加强政府主导类更新模式
规划还提到,“十三五”期间将创新更新模式。其中,政府主导类的城市更新模式将得到加强,将积极鼓励各区按要求划定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试点探索政府主导的更新单元实施机制,并将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加强对旧危房、海砂房、二线插花地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区拆除重建。
对市场主导类的城市更新模式将予以规范和完善,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类的城市更新,在实施过程中将加强政府调控和规划统筹,同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
按照规划的安排,深圳还将在“十三五”期间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城市更新顺利实施提供更可靠的法律保障。
“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蓝图(征求意见)
01 目标
▶全市将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其中,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平方公里;非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更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
▶力争改造完成100个旧工业区项目,为产业一体化和创新驱动发展腾挪空间
▶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提升
02 重点
▶加大龙华中心、龙岗中心、空港中心、光明中心、坪山中心、盐田中心等副中心及组团中心的更新力度,重点打造原特区外就业吸引力中心
▶引导自贸区蛇口片区、福田保税区、笋岗—清水河片区、高新北片区、大空港新城、宝安中心区、坂雪岗科技城、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光明凤凰城、龙岗中心区等全市重点发展区域开展高质量城市更新,形成城市新的增长极
▶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积极推进轨道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3号线东延段和南延段、4号线北延段、5号线南延段等轨道沿线及站点周边区域的更新改造
03 配套
▶通过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落实的公共配套设施包括:不少于100所中小学,不少于8家综合医院,不少于215所幼儿园,不少于133个公交场站,非独立占地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87万平方米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供应方面,争取更新住房供给占全市住房总供给七成以上,规划期内实现新增约26万套商品住房
▶在保障房方面,以中心区、轨道站点周边、重点产业片区等为重点,提供13万套保障性住房